首頁>> 青年聚會>> 初信栽培>> 十字架

十字架 ( Cross)

    當我們主日走進禮拜堂,迎面聖台背景處醒目的╋標記立刻進入我們的眼簾。有的教會把十字架懸掛在聖台正面的牆上;(例如我們崇文門堂)有的被擺放在聖台深處靠牆的聖壇桌上;還有的十字架與聖台背後的牆面融為一體,使其成為禮拜堂建築的一部分。在全世界幾乎所有新教禮拜堂內,我們都會看到十字架的標記而不是別的表記,這是我們新教的崇拜傳統,是和羅馬公教會以及東方正教會的重要區別之一。   “十字架”的希臘文原意不像中文帶有信仰涵義,可以指一根削尖的直立木樁,可作多種用途,包括用作殘酷的刑具。作為刑具,它可以是一根豎立的木樁,把罪犯掛在其上;或用另一根木樁橫在豎立的木樁中部(╋)或頂部(T),把罪犯釘或捆縛在十字架上示眾。在《新約》中,“十字架”這個詞含有通常中文十字架的意義,而不是指一根木樁說的。大多提到十字架的經文都是指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說的。 據考,使用釘十字架的刑法始於瑪代人和波斯人,後來被希臘人和羅馬人沿用。因釘十字架刑法過於嚴酷,希臘人和羅馬人僅以此刑施用于奴隸和外國人,對本國公民則禁用。羅馬帝國時代,當政者常施用╋苦刑來處罰搶劫和顛覆國家的暴亂者。
   釘十字架是古代社會的酷刑,其殘酷在於施刑過程中給犯人帶來的漫長和深刻的痛苦。被判刑的犯人先被鞭笞,(太27:26,可15:15,約19:1)之後在脖子上掛一塊罪狀牌,再背著╋的那根橫木樁,被押赴已立好豎木樁的刑場。(太27:32,可15:21,路23:26,約19:17)這時犯人頸上的罪狀牌被除下,釘在木樁的頂部,(太27:37,可15:26,路23:38,約19:19)犯人的兩個手腕分別被捆在身體兩側的橫木樁上,或用釘子穿透,釘在木樁上。如果要犯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就在木樁下部加釘方木,托著犯人的臀部和雙腳,使犯人在木樁上可持續達數日之久。這時犯人不僅忍受著疼痛的折磨,更是忍受著口渴的煎熬,(約19:28)最終以失血過多而死亡。(太27:50,可15:37,路23:46,約19:30)犯人咽氣後,有時准許親屬及時收屍,但一般要等到屍臭體爛才准許解下埋葬。
  《新約》中的四本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受難事件。《新約》中有關十字架的道理,突出 2個方面的意義: 首先,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保羅在他的書信中,特別強調十字架的救贖意義(弗 2:16,西1:20,2:14)。因為人犯罪、墮落,受到罪的轄制和捆綁,在神的眼中看為不義。人如何脫離罪的地位成為義人呢?上帝出於愛我們的緣故,將他自己的獨生愛子為我們的過犯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以他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為我們的罪付上了代價。既然贖價已經在十字架上付出,我們的罪就在十字架上被赦免了,神赦罪的恩典,就這樣白白地臨到一切得著福音的人(彼前1:18—21,2:24,3:18)。我們這些原先生活在罪中的人類,從此不再做罪的奴僕而成為自由人了(可10:45,多2:14,彼前1:18),在神的眼中再也不是罪人而被稱為義人了(羅6,加2:19—21)。
   《新約》中特別強調十字架所啟示的神的愛,這愛是透過釘十字架的受苦(來2:9,彼前4:13)和羞辱(來12:2,13:13)表達的。神在十字架上所啟示的不是人追求的神聖的能力和榮耀,而是人的屈辱、貧窮、受苦和死亡。當基督徒一想起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時,我們就更加感到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弗3:18—19),並且認識到,基督替我們罪人甘心忍受這痛苦的刑罰以至於死的深刻含義(腓2:8)。基督不僅死了,而且釘死在十字架上,這“╋”的標記成為人與神和好、人與人和好的象徵。“╋”的縱向象徵著人與神和好(西1:20,林後5:19),橫向是人與人和好(弗2:13-18)。因著耶穌基督的復活,基督在十字架上戰勝了死亡;戰勝了魔鬼的權勢,十字架從此不再是痛苦和恥辱的象徵。而是神人和好的福音的象徵。

 其次,《新約》強調十字架在信徒個人信仰生活中的象徵意義。

  《新約》當中記載,耶穌曾5次提到以“背十字架來跟從我”作為配當他的門徒的必要條件(太10;38,路14:27,太16:24,可8:34,路9:23)。被釘十字架的罪犯,必須要自己背負十字架走到刑場,耶穌借此比喻說明做門徒的必要條件之一,是要天天為基督的緣故捨棄一切和甘心受苦(路9:23)。受苦並不一定是受死,而更是受辱,門徒必須準備好被人不理解;被人歧視;甘於放棄既得利益和做沒有社會地位的人。總之,釘十字架就是象徵著自我否定和甘願受苦。 同時保羅又將釘十字架引伸到罪人悔改,在基督裏成為新人的道理中。保羅認為受洗成為基督徒意味著藉著洗禮而歸入基督的死,“和他一同埋葬”。“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羅 6:6)。保羅認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必須先經歷十字架上的死,然後才能與基督一同復活。保羅解釋信徒與主同死的意思是,“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體驗復活的生命。”(林後5:14—17,加2:20,5:24,6;14)
   在教會近 2千年的漫長歷史中,十字架的式樣有多種變化。羅馬公教會(天主教)和我們新教現多用拉丁式的縱長“╋ ”字架。而希臘式的正十字架“╋”則常見於東方正教會。此外還有其他各種式樣的十字架。如早期基督徒使用的呈丁字形的“ T ”十字架;聖安德列十字架,形狀如羅馬數字“ X”,是中世紀常用的十字架;還有耶路撒冷十字架, 呈“╋”形, 4個角又各有1個小十字架環繞正中的十字架“ ╋ ”,象徵福音從耶路撒冷傳向地的四極;此外還有凱爾特式十字架,在十字架交叉處有象徵永生的圓環“ ”,常見於讚美詩的封面。除以上這些常見的十字架式樣外,還有不少其他樣式的十字架,都各有其象徵意義,例如:受苦的十字架“ ”;百合花形十字架“ ”;花蕾形十字架“ ”;復活節十字架“ ”;聖三一十字架“ ”;十字架和荊棘冠冕“ ”等等。
   每一位來到禮拜堂的人,當我們抬頭仰望聖臺上的十字架時,我們想到些什麼呢?求主幫助我們謙卑下來,因為只有肯于謙卑的罪人,才能真正明白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忍受的羞辱和定罪,叫罪人得稱為義並使我們重新享受神的愛。 福音就是十字架的道理,《聖經》中記載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被釘死和復活永遠是教會宣講資訊的中心(加 3:1)。 (完)

參考書目: 《聖經百科全書》 《當代神學辭典》 《聖經神學辭彙》 《簡明基督教百科全書》《基督教神學手冊》《管窺十架神學》

【本欄未署名文章版權歸崇文門堂所有,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轉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