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知識

《聖經》的由來
   《聖經》的全名稱為《新舊約全書》。為什麼叫《新舊約全書》呢?因為《聖經》包括了“舊約“和“新約”兩個部分。“舊約”是猶太教的《聖經》,也就是《新舊約全書》的前半部分,共有 39 卷,也叫《舊約聖經》。“新約”共有 27 卷,也叫《新約聖經》。《新舊約全書》合起來,共有 66 卷。 這裏的“約”是什麼意思呢?“約”字是從希臘文翻譯過來的,是“契約”的意思,在這裏特指神與人訂立的約。“舊約”是指耶和華神透過在西乃山賜給摩西律法,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當以色列人失敗後,上帝又應許與他們“另立新約”(耶 31 : 31 )。“新約”一詞在新約聖經中不止一次出現過,耶穌和保羅都曾提到過。(路 22 : 20 ;林後 3 : 6 ; 14 ,來 8 : 9 ; 9 : 11 — 15 )“新約”特指耶穌基督以他在十字架上的流血受死在上帝和人之間所建立的“新約”。在耶穌之前,並沒有“舊約”“新約”之分,只有一本經書。耶穌時代以後,使徒和其他門徒編著了另一本經典,此後,教會才開始有了“舊約”和“新約”的區別。

  猶太人把《舊約聖經》分為 3 個部分:律法書、先知書和聖文集。現在人們通常將《舊約》分為 4 大類: 1 )律法書—包括《舊約》的頭 5 卷(創始記至申命記); 2 )歷史書—包括《約書亞記》至《以斯帖記》的 12 卷; 3 )智慧書 / 詩歌書—共有 5 卷《約伯記》至《雅歌》; 4 )先知書—《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共 17 卷。

  《新約聖經》是《新舊約全書》的第 2 部分,通常將其分為 3 類 :1 )敍事書卷—四福音和《使徒行傳》 2 )教義著作—《羅馬書》至《猶大書》 3 )啟示書—《啟示錄》

《聖經》的語言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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