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創造人類與宇宙
(一)請證明神的存在
神之所以為神,是超邏輯的,超證明的,否則神就比邏輯還小,比科學證據還小。哲學家康得說:“要證明神的存在,很難、很難;但要證明神的不存在,更難、更難。”神的存在,非借著人有限的理想來推斷可以知曉,乃是借著神自己的啟示,顯現,借著神的話,借著人與神的靈交,而確知神的存在。齊克果說:“神已經存在,而人盲目無知,彼此爭論祂是否存在,妄下結論說祂不存在。”這種態度是愚昧傲慢的。人罔顧神的存在,竟喧賓奪主,以神自居,進而批判神是否存在,這種驕傲的態度是人最大的罪。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 20 〕
(二)還沒有宇宙以前,有什麼存在?
空間是宇,時間是宙。神的存在超越宇宙。神是從永遠到永遠的,你說我怎能接受這說法呢?很簡單。我們都接受 1+2=3 這個公理。請問這公理是從何時開始成立的,也許你說:“這是真理。”真理不需要開始,也不需要結束,真理不需要創造者,也不需要被造者,真理本身就是永恆的。神就是真理的源頭,但神的真理與我們頭腦所想的不同,神的真理是有位格、有生命的,乃是無位格、知識上的真理,乃是有生命、有主權的真理。
(三)我們是神創造的,神是誰創造的?
( 1 )神創造人類和萬物,祂是一切的創造主。祂既然是創造主,就不能被造。
( 2 )如果說神是被另外一位所造的,我們就不要信祂,而要信造祂的那位;因為創造祂的那位才是神。總之那最先創造萬有的那一位才叫做神,祂是造物主,不是被造者,主動與被動必須分清楚;主體與客體也必須清楚。如果這被造者是從祂來的,祂就不是被造者,而是創造者。所以你問:神是從那裏來的,這問題本身就錯了,因為當你問:“神是從‘那裏'來的”這個“那裏”屬於空間,聖經說:“神創造萬有”。那麼神就是創造宇宙,宇宙包括空間和時間,所以神不限在空間之內,時間之中,若你問:“神從何時開始的?”你這問題應該倒過來說:“時間是何時開始被神造的?”才對。同樣的,你也不能說:“神是那裏來的?”而要問:“‘那裏'是從那裏來的?”時間和空間都有限,有限的加上有限的還是有限的,神是無限,所以你想從有限的產生無限的,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四)神最初只創造亞當和夏娃,其子該隱和塞特的妻子從何而來?他們娶亞當的女兒為妻,豈不亂倫?
這個問題是根據現在兄妹不能通婚,否則會產生不好的後代而下的結論。這是經驗和傳統產生的知識。
亞當與夏娃的後代,不止該隱、亞伯和塞特,還生了其他孩子。根據猶太人傳說:亞當的兒女眾多。該隱可能過了相當時候娶了自己的妹妹。當時還沒有聖經,也沒有優生學、傳統、倫理、教條、經驗,沒有人規定兄妹通婚是亂倫。這是神使人繁衍子嗣的方法——由一本造萬人,在開始是不可避免的事,一定有同族通婚的情形。從亞當之後,人類的壽命愈來愈短,所以後來神賜下律法,禁止兄妹以及同族。與血統相近之人通婚。
(五)神既然是肉眼看不見的,我們怎能信祂的存在呢?
許多人因看不見神而否認神的存在,這不是正當的理由,因為世上有許多實在是看不到,摸不著的。比方:空氣、地心吸力、音波、光波、原子等等,雖然肉眼無法看到,但大家都信其實有,因為它們有實在的功用表顯出來。所以我們的神雖是人肉眼不能看到,卻可借著下面幾件實事證明祂的存在。
( 1 )由內在的靈覺知道有神
有人說:有神的信念是封建時代統治奴隸者,或帝國主義要愚弄人心,而泡制出來的迷信觀念,這話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細查上古歷史,多數民族中,人民早已有宗教信仰,有他們崇拜的神或對象。可見有神的信念不是由誰種入人心,乃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良知良能。況且世上最文明的民族中宗教最為發達,難道這些人都被野心家所愚弄麼?許多平常極端反對宗教的人,在病危或急難之際,他們發覺有神了。“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 19 )
( 2 )由萬物的奇妙知道有神
許多人不信神的原因,是由於他們“不察”。當我們舉目觀察宇宙萬物,在千千萬萬的組合中,無一不是有意義,有秩序,有系統的,令人不得不想到有一位大智大能的神在掌管。張亦鏡先生本不信有神,後來研究日月地球的交互關係,如一極大極準確的時辰鍾:春分秋分時,日正照地球之赤道;夏至時,日必正照赤道以北廿三度廿八分;冬至時日必正照赤道以南廿三度廿八分。年年如此,無稍差忒。又每逢陰曆每個月之初一日,月必恰行至地與日距離之中間(非適中)、而為日月合朔;每逢陰曆每個月之十五,地必恰行至日與月距離之中間(非適中),而為日月相望。日蝕必在初一,月蝕必在十五,這也是不改變的。他研究至此,就想及這不過是宇宙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推而廣之,千百億萬的星球,都是這樣運行不息,有秩序而不亂,這絕不是盲目的自然作用,必有一位全智全能的神主管,所以他就信有神。真的,當我們理智觀察宇宙中的每件事物,就不能不看出有神。
( 3 )由科學的極點知道有神
科學的使命是由科學的結果推究其原因,但是科學即使登峰造極,也只能推到第二原因;要想推到第一原因,就不能不推到神。神是宇宙的第一原因。
又比方科學有一個原則說:“有理性的物不能來自無理性的物”。人是有理性的,一代代的推上去,一直推到第一代,我們就不能不推到有理性的神。因“有理性的物,不能來自無理性的物”。
( 4 )由古時的記錄知道有神
因為古時的人離神造人的事、比較我們近,所以他們對於神的事,比我們清楚明白。我們如果考察各國各民族的古書,古碑,都可以看見關於神的記載,而知有神。例如以西結廿六章三至五節關於推羅的預言全部實現,不但尼布甲尼撒王把它城牆破毀,城樓拆毀,後來亞歷山大命令把推羅舊城的圯坍塵上都刮淨,連“作曬網的地方”這句話也都應驗。我國北京有天壇、祈年殿,是古代帝王祭天的地方,求賜五穀豐收,那裏面沒有偶象,而含有敬拜天上主宰的觀念。
( 5 )由基督的見證知道有神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不象別種宗教的教主,只在他們所創立的宗教書裏描述他們的事蹟而已。我們的主耶穌的言行,表明有神。祂多次見證說,祂是從神那裏來的,祂說到有天堂,有地獄。祂也說:“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十四: 1 )。聖經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 18 )
( 6 )由基督徒的經驗知道有神
我們若將中外各國的信徒聚集一堂,必能聽見千千萬萬人異口同聲見證有位又真又活的的神,祂如何赦免人的罪,醫治病痛,改變他們的人生,拯救他們的苦難;如何顯神跡異能,如何賜能力……。千萬人的見證和經驗,都證明神的作為,這真象雲彩圍繞我們,難道我們還要懷疑神的存在嗎?
( 7 )由名人的信仰知道有神
有人以為基督教是迷信,信神是愚夫俗子的事。但看許多科學界的偉人,也多是信神的,不妨提出幾個以為例證:
法雷德( Michael Faraday )是磁電化學的發明者,被稱為科學明星,他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引用提後一: 2 )。發明地為球形的哥白尼( Copermicus )信有神,發明波以耳定律的物理學家波以耳 (Boyle) 信有神,著名的心理學家羅濟約翰( John LOcke )信有神,發明地心吸力的牛頓以撒( Isaac Newton )信有神,大數學家幽勒( Leonhard Euler ),瑞士著名的植物學家林尼斯( Linaenz )信有神,法國著名的數理及物理天文學家那布勒斯( Ne-brissensi ),發明分子學的達爾頓( JohnDalton )都信有神,近世科學基礎,可謂奠定於十二人之手,這十二人中有十一位為正式基督徒,都深信有神,而其他一人,就是著作進化論的達爾文( Darwin ),他也從未否認有神。所以有神信念,並不是愚夫俗子的迷信,乃是明哲高士所共有的知識。
(六)根據人類學家和考古學家的意見,人類在世界上已有幾十萬年的歷史,但基督徒認為神創造人類大約在主前四千餘年,距今約六千年左右,到底那 - 個對呢?
其實聖經根本沒有說明神在何時創造人類,今天一般人所說的主前四千零四年,這是三百多年前一位北愛爾蘭的大主教雅各,亞瑟( James Ussher ),根據聖經上的家譜推算出亞當的年代;可是他所根據的家譜並不完全,也未考慮希伯來人記載家譜的方式常有隔代的情況,例如馬太福音第一章的家譜說約蘭“生”烏西亞(烏西雅),而在列王紀下可發現約蘭並非烏西亞之父,而是他的曾祖父,這裏顯然漏了三代。後來近東有位文字學家推翻了亞瑟用家譜來計算的論點,而人類歷史遠超過六千年。到一九Ο二年,英國學者 John Urguhart 寫了一本名叫“ How Old is Man ?”的書,推算神創造人類是在主前八一六七年,加主後將近兩千年,總共約有一萬年以上。
其實今天科學家也不曉得人類到底有多長的歷史,人類學家所能掌握的,亦僅止於推測人類的文化是在主前八千至一萬年開始的。假如說人類的創造是在主前八千年左右,也就是距今一萬年左右,那麼聖經的記載與人類學研究的結果相差甚少。
按著人類學家的意見:人類在世上假設存在真有幾十萬年,何以人類的文化卻在一萬年才開始呢?這就難以解釋,若照著進化的假設,人類何以由低等生物發展,然後在八千至一萬年前,才突然變成有文化的人類了這也是進化論學家不能解答的問題。
今天我們對聖經,特別是創世紀的記載明白的有限,因為我們目前的材料太少,惟有信靠神是全然無誤的神,深信祂的話——聖經——全然無誤的,有一天這問題終會澄清的。
(七)生命從何而來?進化論可信嗎?
達爾文發表歷史上空前的大謊言“進化論”,迷惑了千千萬萬的人走入無神的錯路上,但他無法說出最初的生命從何而來;所以他臨終前,後悔著了害人的進化論,而且懺悔地承認“最初的生命是由神創造的”。聖經的頭一句話:“起初神創造天地”,被近代的科學家光榮地證實而加以擁護。最著名人種學家布朗姆( Brown )教授強調說:“人與猿猴並不具任何密切關係,所謂人猿與人類之間的過度動物( The Missing Link )一說,實無其事。”多年來一切研究進化論的科學家,都覺得人類由猿猴進化而來之說,無法證實。進化論不過是空中樓閣,毫無事實根據。
(八)宇宙這麼大,神那有功夫來照管我這微不足道的人?
耶穌說:“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你們的父不許可,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伯,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太十: 29-31 )。神為愛世人,甚至將獨生愛子犧牲來拯救我們,祂這樣看重我們,難道還值得懷疑嗎?
二、救恩
(一)罪是否也是神所造的?神既然是無所不知的,為什麼祂要讓人犯罪,再來救贖?
罪不是神創造的。罪不是一種被造物,而是人對自由的誤用。神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連自由也是好的,但是人誤用了神所賜的自由,所以就產生了罪。人犯罪墮落了,不是因為伊甸園裏那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引發的,而是人濫用了自由;正如因不注意飲食而患病的人錯怪神創造食品一樣。
神尊重人,給人自由意志,神知道祂給人自由,人會有誤用自由的危險;但是神不因為事先已知道這一切,而改變祂的計畫。人若敵擋神,是因人自願敵擋祂,只有神的恩典,才能使人回轉。失敗的人是以自由意志選擇剛愎,理當受神審判,以彰顯神的公義;蒙恩的人以自由意志承受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不被人辜負。
(二)神是否錯造了人類,否則祂何必再來救贖?
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每造完一件工程就“看著是好的”。神以祂最高的權威說:“我所造的都是好的”。神依照其形象造了完美的人,並且把自由給人,人誤用自由,背叛神,自己墮落了,因此需要救贖。你豈能說:“既然汽車會失事;那最好不要發明汽車”?照樣,人的一生也不會一直不犯罪,人若能悔改離罪,成為神的兒女,他在神眼中的價值就無可限量。所以俗語有雲:“浪子回頭金不換”。
也許你要問:“既然人因為有自由,所以才犯罪,那麼神何必把自由給人,徒增困擾!”倘若神真把你的自由拿去,那麼你不是死了,便成了白癡,你喜歡這樣嗎?,我們今天以有限的理性,如何能瞭解神為何要給人自由?我們知道自由是一件恩賜,我們也知道自由有其價值,但是人類已經誤用了自由。基督為救贖我們,挽回我們對自由的誤用,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再用自由去錯怪神的創造,你就雙重誤用了自由,那是很可怕的事。
(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嗎?有重生經驗,卻又犯罪,仍然能得救嗎?
真正得救的人是不會滅亡的。主說:“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十: 28 )人得救之後是不會滅亡的,雖然仍會犯罪,但罪行只要靠耶穌寶血洗淨,就沒有人能把這永生奪去,否則即意味人可以靠行為得救。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就可為所欲為,不是的,真正重生得救的人,絕不故意犯罪,相反的,必謹言慎行。自以為重生,卻在生活上毫無見證,這種人的重生有問題,真正重生得救者必具備以下幾種條件: ① 接受耶穌為救主,知祂為我受死,又活在我心裏。 ② 聖靈光照,知罪悔改。 ③ 有主的性情,愛神所愛,恨神所恨, ④ 若再犯罪,心就痛苦,聖靈賜人對罪有敏感的良心。 ⑤ 關心別人的靈魂,以聖潔真誠的愛去愛別人。總之,人得救後,並非完全不受罪的試探,但我們仍須靠主而得勝。
(四)請問自己的親人未得救,不能進天堂,怎麼辦?
( 1 )若是已故的親人未得救,往事既無可挽回,就應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 2 )若你已經得救,就要關心所有親人的靈魂。一面為他們禱告,一面帶領他們歸主。用自己的愛心去感化未信主的親人。
( 3 )不但關心自己親人的靈魂,也要關心周圍朋友的靈魂。
(五)如果我信有神,生活又很規矩,難道還要接受耶穌為救主才能得救嗎?
要是還有別的方法可以得救,神便不會讓祂的獨生子為我們的罪而死。不但聖經這樣告訴我們,從常理也可看出來。聖經說:“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 12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 , 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 5 )
(六)我們得救究竟是靠神的恩典·,還是憑相信基督呢?
我們得救既是憑神的恩典,也借著相信基督,這並不是兩種救法,而是同一事的兩面,神拯救我們並非因為我們做了什麼或者能夠做什麼,而是因為祂替我們完成了大功,讓我們白白而得,這便是祂的恩典;但是神並不強迫我們接受這救法,祂定出這個方法,我們可以拒絕,也可以憑信心接受。恩典是上主的賜予、眉心是人的接受,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 8 , 9 )
(七)我曾犯過無可補救的大罪,內心十分難過,難道我還有得救的希望嗎?
有,你仍有希望,神雖不輕忽人所犯的罪,但祂是恩慈無限的神。只要犯錯能改,祂都赦免,被釘十字架的強盜臨死悔改,主還是接納他,這關鍵在於你肯不肯悔改,你應當誠誠實實悔改,向祂承認你的罪。神願意你得救,甚至讓自己的兒子耶穌為你犧牲。這種保證難道還不拘嗎?把從前的錯改正,來見證基督的救贖大能。
(八)一定要在今生接受基督嗎?死後還能有接受的機會嗎?
聖經教訓我們,接受基督的決定必須在今生為之,聖經裏有關這一類的教訓很多,比方說:“現在正是接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 2 )我們今生最重要的事,就是要解決靈魂得救的問題,應把這放在一切事情之先。聖經又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十六: 26 )人生有許多重要的事不能等到死後才作決定。接受基督這件事最最緊要,豈可拖延不決?
(九)家父到八十多歲臨終時才承認基督為救主,這樣遲的悔改有效嗎?”,
我相信人到將亡時表示的悔改仍然有效,但人不應當等到那種情況時才來作決定。一個人的病情嚴重、頭腦運用不易正常,與神和好的事一定要在健康良佳時為之;不過,從神方面來說:“祂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賽五十九: 1 )祂愛每一個人,不因我們健康狀態之強弱,或病或垂死而改變。年輕時接受耶穌作救主,一生得拯救,年老時才信主,靈魂雖得救贖,為主而活的機會卻減少了。
(十)得救是否“命中註定”的呢?
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後三: 9 )祂準備的救法對每人都是一樣的,發出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凡是願意的都可以來。”無一人例外,但祂不能救一個決定不要祂拯救的人。你是不是“命中註定”要得救?既然人人得救是上主旨意和希望,按這個原則,你若已信主可以說是屬於早已被選上的人,但這不等於說,得不到救贖而失喪的人,也是神早已預定的。
(十一)有人相信:“上主既是慈愛的,便不應讓人失喪沉淪。”
事實上,是人早已失喪沉淪,上主正在熱切地用祂的大愛,尋找我們回歸祂的懷抱。聖經裏最精彩的一段描寫見於出埃及記卅四章六至七節:“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可見神充滿慈愛與憐憫,但祂也是公義的神。全球都切求正義,切求社會的公道,無辜的,被壓迫的,饑餓的,受歧視的靈魂升到天上,大聲喊著說:“主啊!不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啟六: 10 )世界充滿各種罪惡,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祂清楚向世人宣怖絕不永遠讓罪玷污祂創造的天地萬物。
(十二)主既應許信者必得救,那麼,世上有些精神不正常的人,他們不能信怎麼辦?
真正的信心是與理智、情感、意志有關係,他們的理智、情感、意志既已受了干擾,就不能象一般人一樣,隨便拒絕耶穌基督也不能象我們一樣對神有信心。那麼神究竟如何在他們的心中工作,我們不知道;如果一個人生來就是白癡、瘋子,這樣的人怎麼得救呢?我也不知道,不過,我們宜乎儘量幫助這樣的人,使他們能明白過來,接受耶穌基督,主耶穌很可能給他們特殊的恩典。
(十三)基督徒又犯,還可得神饒恕嗎?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9 )我們若重生了,神便成了我們的天父,屬肉體的父親既肯恕子女的過犯,難道天父會不肯?屬肉體的父親肯把好東西給子女,天父不更把好的東西給求祂的人麼?(太七: 11 )不過這不等於說我們可以故意常常犯罪,保羅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麼?斷乎不可。”(羅六: 1 )。
三、宗教信仰
(一)我們要怎樣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
就是在一切事上尊祂為大,讓主居首位,為了榮耀祂,心思意念與行事為人都為了符合這個原則努力邁進,不遺餘力,就叫做愛神。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不愛人,唯有真正愛神的人才能真正愛人,做好本份的事。例如,在學校讀書的學生,如果能盡心盡意盡性盡力地愛神,書一定讀得更好,你不可說我為了愛主的原故,沒有心機讀書,因為這只是人的,而不是神的事,所以書讀得一團糟,那樣不成。你要為愛主的原故好好讀書,既可以用你的技能幫助人,又可以使人從你身上看見你對神所要做的事盡忠,而將榮耀歸給你在天上的父。
(二)我的信仰搖擺不定,怎麼辦?
保羅說:“我深‘知'所信的是誰。”(提後一: 12 )就是這個“知”字,使保羅成為一個非常有把握、有力量的基督徒。如果你的信仰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可能產生不真實的感覺;若是建立在實實在在的聖經之上,你會到一天比一天更接近神。你能有“搖擺不定”的感覺,比那些絲毫不覺得有追求長進之需要的人已經好得多了;但是光有感覺不夠,必須有所行動,才能達成改進。我們絕不贊同一個只有覺悟,而無行動的人。至於行動的方法,啟示錄第二章告訴我們:“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裏墮落的,並要悔改”。這節聖經用“從那裏跌倒,就從那裏爬起來。”這句話引伸得更清楚。有些基督徒賄賂良心,以奉獻金錢代替悔改,行為依然不聖潔。殊不知這是神所不喜悅的,如果你在缺乏愛心的行為上墮落,不要用熱心掩飾;如果你在不聖潔的行為上墮落,也不要用金錢代替。
(三)做了基督徒就不會再有懷疑嗎?
基督徒的生活應當是“信心的生活”,但這並不等於完全沒有懷疑。懷疑是人天性的一部份,人一天生活在肉身中,一天便會有懷疑。撒但是使人懷疑的根源,他用懷疑來動搖我們的信心,在神的命令與應許上不斷給人打問號。做了基督徒一樣會有懷疑的時候,但是靠著主所賜的信心就能夠克服它。“使我們勝了(充滿懷疑的)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 4 )
(四)我覺得與信主前沒有什麼分別,我不信神真的寬恕了我。
寬恕是聖經中最偉大的用詞之一,我們可以在聖經裏不斷讀到:“主阿!你本為良善,樂意饒人”(詩八十六: 5 ),“禰們的天父必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 14 )。接受神所答應白白賜給我們的恩典,不是一種假設,而是得蒙救贖的信心。聖經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來十一: 6 )得神的喜悅,不是靠感覺,靠行為,也不是單靠懊悔,而是靠我們接受的應許,承認祂所應許的是“事實”。你現在應該把懷疑趕走,接受神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 9 )。神樂意饒恕一切悔改之人。
(五)我從小就信仰基督,但聽到大學的教授說聖經道理既矛盾又非真理,我就開始懷疑我從小所接受的信仰。
大學教授把自己當成博學之士來批評聖經,當然是很容易誤導人的事,他們根本不明白屬靈的事,偏偏要去影響學生,就更是罪重了。你應當對自己內心的疑問作一番深入的思考,要是你的信仰基礎好,你會挺身而出為這信仰辯護。你未入大學前若心中無毫疑惑,你在學校中聽到的批評絕不能把你的信仰完全奪去。你可能象許多人一樣,知道許多有關基督的知識,但從沒有和祂建立個人的關係。要是你的信仰只是有關基督的皮毛常識,沒有建立在對基督的個人信靠上,一聽到屬世學問豐富的人批評,便受他們的影響。你若是能發現自己靈性欠缺根基倒是一件好事,這可以引導你走上追求與基督親密相交的道路,建立更堅固的信仰基礎。
(六)信耶穌能保平安,免災禍嗎?
使徒保羅寫信給腓立比的教會,要他們“喜樂”,他多次用這兩個字,原來他是在羅馬的監獄中寫的。他曾被關在腓立比的獄中,遭受鞭打,根本不知道有無出獄的一天,但在午夜,他卻滿心喜樂,唱詩讚美神。保羅和西拉的內心有一種力量,雖在遭受患難迫害時,仍能讚美主。面對生命中的危難、打擊,心中卻能滿懷喜樂、盼望、安全與保障,這是何等美好的事。聖經中從未說過,神不讓信祂之人的生活中風暴,做了基督徒以後,風浪也許會更多更大,但主卻給我們有充份的力量來應付,有內心的平安與堅定來抵擋。
(七)我有一位朋友,大學畢業後就放棄了他對基督的信仰,這是否說明過去不是一個基督徒?
年輕人會有一個時期懷疑,要看看自己的信仰到底是真是假,他們很可能正追求更深入的瞭解與認識,或者想考驗一下真正信徒的信心。
有些基督徒進到學校,只有一些淺簿的知識,並沒有與基督有深切的接觸,也沒有完完全全地把自己交給主,一遇到有些也正在尋找信仰基礎的教授,聽了他們的質疑,便把自己根基不深的信仰輕易地放棄了。
有好多出色的基督徒領袖,他們曾經歷過懷疑的時期,但終於勝利地克服。必須指出的是:我們所信的道是經得起任何質疑與考驗的。
(八)要怎樣才能確知自己是個基督徒呢?
聖經告訴我信確知得救的方法:
( 1 )我們知道自己已經有了改變。聖經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 17 )
( 2 )我們知道生命中有上主的靈同在。“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裏面、也住在我們裏面”。(約壹四: 13 )
( 3 )我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因為神所賜的愛心成了生活的決定力量。“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 7-8 )。
( 4 )我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因為我們的心順服神。“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約壹二: 3 )。
最後,更重要的是:我們知道自己是基督徒 , 為我們接受基督。“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 12 )。
(九)有人說其他宗教和基督教一樣,都是通往神的大路上的指標,這合乎基督教的真理嗎?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 6 )這正說明基督?仰與眾不同的地方,指出它的教訓的獨一無二性。基督教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沒有基督,就沒有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別的宗教也許有若干倫理觀念與道理和基督教的教訓相近,但正象主耶穌自己所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神)那裏去”(約十四: 6 )。
做基督徒一定要“象基督”,我們若沒有徹底的改變,重生,做新造的人,就無法象祂。對基督真正信仰不在禮拜堂裏,不在受人尊敬的狀態裏,也不在神學院裏,而是在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上。基督會給我們一種全新的能力,可以活出祂的教訓來,這是世上其他宗教所不能做到的。
(十)基督教比別的宗教強在什麼地方?
只有基督教信仰把空的墳墓指給你看,告訴你,這一位救主早已從死裏復活。猶太民族的始祖亞伯拉罕在主前一九ΟΟ年左右死了,沒有復活,他的墓地在希伯倫,直到現在還保存得很好。佛教創立人釋迦牟尼也死了,罕穆德六十二歲時死於墨迪拉,郡是西元後六三二年的事,每年都有千千萬萬的虔誠回教徒去朝拜他的墳墓。但基督耶穌卻從死裏復活,現在仍活著,所以凡信祂的人也必得著永生。耶穌復活,把罪、死亡、墳墓都踏在腳下,通通征服,而自己是得勝的永活主,應許一切信祂名的人得不朽的生命。
再有耶穌基督向世人宣佈祂是神,而其他宗教領袖從沒有說過自己是神,基督耶穌有權柄,使人過基督徒的生活,別的宗教也不敢說這個。其他宗教多講倫理道德,教人為善。但基督能給人心靈的力量,使他變成全新的人。
世上的宗教是人類靠著自己的工作與努力向尋求神的結果,只有基督教信仰是神來尋找拯救人類,祂能赦罪,能賜永遠的生命,因為主耶穌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從死裏復活,給我們信靠祂的人有永生的保證。
(十一)基督教為什麼分那麼多宗派?
基督教分那麼多宗派既表示神的真理非常豐盛,有些人對全面的真理之中,特別注重某一部分,另有些人強調另一部分;也因福音的傳播廣遠,在組織上,建立背景上不同,所以產生許多不同的宗派。他們雖有不同的論點,卻有基本的共同信仰:
( 1 )相信三位一體的真神。
( 2 )相信基督是神人二性,道成肉身的中保。
( 3 )相信聖靈是有位格的神。
( 4 )相信耶穌基督是由童貞女所生,為我們死、復活,而且要再來作王,審判世界。
( 5 )相信我們借著悔改重生,成為得救的基督徒。
( 6 )相信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
這六件事情如果他們都相信,那麼雖然是名稱不同的教會,有些支節觀點不相同,大家還是主內的弟兄姐妹,如果對以上的基本信仰有分歧,則屬於異端。
(十二)天主教與基督教可以合一嗎?
外表的合一不是真正的合一,有形式的合一而沒有信仰的合一;根本是自欺欺人的事。主耶穌說:合一是在真道裏面合一,在信心裏面合一,在主的名裏面合一,在屬靈本質上的合一。今天天主教徒和基督徒所談的合一。根本都避開彼此在聖經見解上的歧異。譬如說:聖經沒有說基督徒當拜聖母馬利亞,向馬利亞禱告,也沒有說要敬拜使徒,以及教皇無誤論等。這些都是違背聖經的,在這樣不同的信仰之下根本不應當合一。如果天主教徒照聖經所說,不加上聖經以外的那些儀式,規矩,那麼即使沒有形式上的合一,內心裏面已經合一了。我們強調的乃在於信仰裏面的合一。
(十三)路加福音十一章 17-18 節說:
“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自相分爭,就必敗落。若撒但自相分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既然如此,法師為何也有趕鬼的能力?
聖經記載當摩西在法老面前行神跡的時候,埃及的術士曾照樣行過幾項,但有的他們不能行,這不是證明他們真有能力,而是證明魔鬼使用他們迷惑人,耶穌也說將來有假基督,假先知顯神跡奇事的、法師趕鬼(不管他是否成功)是魔鬼使用他們迷惑人的方法之一,使人信他們,而不信真神,我們必須以認定耶穌之名與榮耀真神為原則來分辨。
(十四)我的兒子最近不信基督救贖大能,轉信另種宗教,苦勸無效,怎麼辦?
年青人常背離父母所信的真道,他們背離原因很多,而父母事奉神,本身不夠虔誠可能是原因之一;有時只是青年人對傳統的一種正常反抗,希望擺脫父母的影響;有時則是內心想追尋一個所謂最理想的信仰。許多家庭因宗教信仰不同而破裂,這是很可悲的,因為基督信仰的目的是要使家庭更彼此相愛,要是家庭發生破裂,一定有一方出錯。不過,即使是錯在兒子,也不要向他大施說教,不要嚴厲地斥責他,應該繼續愛他,為他禱告,開導他,時間能彌補創痕,只要你心裏有主的愛,我堅信你的孩子會回到主前來的。
(十五)找人看相、找人測命運是犯罪嗎?
找人看相、算命,是對全能之神缺乏信心的表示。神的兒女沒有任何問題是基督不能解決的,祂有祂解決的辦法,要是放下基督、放下聖經,去找看相算命的人,這說明你不信造你的主。聖經教訓我們,祂是全智的神,只要人向祂求,祂會毫不吝嗇地賜給我們。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困難,無論多大,都可在禱告中告訴神。聖經要求我們“不靠著肉體”,而算命測字等等談論命運的人都是順著人的肉體(欲望)的引誘來說,很容易說得天花亂墜,把人引入歧途。事實上,他們所謂“指引迷津”反而是撒但的傑作。我們生活在現世中,需要屬靈的指引,這惟有借著禱告與讀聖經才能得著。聖經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四: 6 一 7 )你心裏有困難,若知道神能解決,卻不求祂幫助,而去找人替你測命運,這是犯罪。
(十六)耶穌復活是真的嗎?
是,這是事實。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 14 )基督活著,世界才有盼望,靠復活的大能,我們可以善勝惡,愛勝過恨,死亡的毒鉤已經除去,但失敗了。主耶穌真正復活的理由如下:
( 1 )自己沒有罪,所以祂是不會死的。祂既不在死的權下,所以死後一定可以復活。
( 2 )自己為擔當人類的罪而死,乃是甘心樂意去嘗死味的偉大行動。祂有權受死,也有權從死中出來,正如祂自己所宣佈的(參看約十: 18 ),所以祂一定可以復活。
( 3 )“死”對於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威,但對於主耶穌則無能為力。主耶穌死而復活,乃是經過一場失敗而進入勝利的表示。祂的死不過象渡過死河到達對岸那樣簡單,所以當然可以復活。
( 4 )祂是神的兒子,是生命的本源,“死”不過是人生的一種經驗,並不影響“為神”的權能。祂可以死,神也可以使祂復原,連自然界的植物每年都表現昭蘇的現象;冬天凋零,春天複生,這是神所安排的生命程式。
( 5 )一般人的死,乃是因為肉體新陳代謝的定律在人裏頭。這定律會使人生病和衰老,所以到了相當的年令,沒有新的細胞產生,就停止了生命的功能而死。基督的生命並不受死的束縛,祂嘗了死味之後,照神原定的計畫,就在第三天復活了。
“基督徒”如果不相信主耶穌身體真正從墳墓復活出來,他就不能稱為基督徒,他也不能享受象主耶穌那種榮耀的復活。基督復活是基督教的中心真理,沒有主復活,我們就不能得救;基督復活是教會信仰唯一的根基,只有祂真復活了,教會才能站得住;基督復活是神與人和好的唯一途徑,是信徒最大的希望,因將來可在天國與主一同作王。(林前十五: 20 )
(十七)有些人不相信耶穌為童貞女所生,這是否無關緊要的小問題?
這不是小問題,因它牽涉到許多事。首先是聖經的完整性給破壞了,要是耶穌不是從童貞女所生,則馬太和路加這兩本福音書便成了虛偽的記載。童貞女生耶穌也是神道成肉身最完滿的解釋。基督教會許多世紀以來,都堅守這個真理,這件事就象主基督復活一樣,是已經充份證明的歷史事實,毫無希奇之處。我們相信基督耶穌是宇宙的創造主,在有世界以前就與神同在。祂由童貞女而生這件事,充分解釋祂由神成為人的奇妙過程。
神的獨生子要降世為救主,這是神的預定計劃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計畫。但是神的兒子降世,不是從天上駕雲降臨,一到世上就是“成人”;乃是與平常人一樣,被生出來,經過嬰孩、孩童、青年等過程,然後出來作救世的大工。耶穌為什麼要照平常的人一樣被生出來呢?因為神要耶穌在世界上與世人一樣,嘗人生的滋味,使祂可以與人相處,任何人都可以親近祂。主耶穌必須由“童女”而生,馬利亞所懷的胎——神子,不是由人來的,照聖經所記,是由“聖靈來的”(太一: 2 )。
一般人所以不信耶穌是道成肉身,乃是因為照人的眼光來判斷神的作為,其實自然界還有許多奇妙的現象,科學家到今天仍不能解釋,童女馬利亞所以能懷胎,不過是科學家所未能解釋的許多事件中的一件而已。我們相信神的作為,祂當然可以藉著聖靈預備童女馬利亞,生出帶著神與人的雙重完全性情之人。這個胎兒就成為“神的兒子”。我們相信耶穌是道成肉身的,這是我們信仰的基礎,和耶穌復活的真理一樣重要。
(十八)耶穌既是神子,為何有那麼多的敵人,又有人批評祂呢?
人性可笑之處,就是不要最好的,反接受最壞的。群眾為什麼要求釋放強盜巴拉巴,卻要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呢?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那十七: 9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 5 )。今天的耶穌基督和在受難那天一樣聖潔,但是今天仍有千千萬萬人不接受祂。從祂的美善看我們的醜陋;從祂的聖潔反映出我們的污穢。假如不讓祂來除淨我們裏頭的惡,我們裏頭的惡就能象當年的猶太人一樣,想把耶穌除掉。這場鬥爭一直到現今仍在持續著。
(十九)我很難相信聖經記載耶穌所行的超科學之神跡。
聖經實實在在地告訴我們,宇宙是耶穌基督創造的。聖經說:“萬物是借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祂造的。”(約一: 3 )祂既是創造宇宙的主,那末,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則,當然也是祂立定的。祂自己則可以不受這些法則的限制來行神跡,讓世人知道祂是主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教是超自然的宗教,基督教信仰不是人做來,是領受上主給我們作成的事。
(二十)十誡與基督信仰有什麼關係?其重要程度如何?
十誡是神道德法則的縮影,在基督徒的生活上佔有重要地位,因為十誡具體說明人對上主的責任,和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原則。耶穌把十誠總結為:“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己。”(可十二: 30-31 )
(廿一)你相信聖經預言的真實嗎?
我相信。但有許多人誤解聖經的預言,預言是聖經真理的重要部份,神把資訊傳給祂的先知,預告多少年後將發生的事。例如,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的預言,七百年後才實現的救贖主基督的受苦,基督被釘十字架,死後又復活升天以後,祂的一個門徒腓利從耶路撤冷去到迦薩的路上,遇見一位坐車的太監,正在念這書,聖經記載說:“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徒八: 35 )舊約聖經有許多預言講基督和祂的工作、受死與復活,又有許多講別的事的預言,比方說將來的以色列國等。
聖經預言確具真實性,應求主打開我們的心眼來明白它們的內容,將來如何雖只有神完全知道,我們閱讀聖經預言,應求聖靈光照,不要以私意解釋,也可以誠實地說:“我雖不知道將來如何?但確知將來握在主的手中。”
(廿二)神用什麼方法向人說話,怎能知道祂在向我們說話?
聖經告訴我們:“神既在古時借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一: 1-2 )聖經告訴我們,神用許多的方法向我們說話,但祂最多的是通過聖經來向我們說話,這是我們的主最重視與人交通的方法,因為祂在世的時候再三說:“經上記著說”,我們應該從聖經裏尋找神所說的話而敬聽。
(廿三)請從聖經中證明三位一體的神之說法。
關於三位一體真神的教訓,就是神格裏包括父、子、聖靈,是根據耶穌和祂的門徒所說的話,這些話記載在聖經裏面。
不錯,聖經裏頭並沒有三位一體這個名,卻清楚指出神性中的三個位格:耶穌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 19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 26 )在使徒書信裏面,最後祝福的話語也常提到神格的三重性,故三位一體論是根據聖經的教訓而來的。
四、教會與事奉
(一)奉獻一生,是否必須作傳道人?
奉獻有兩個含意:第一、交出生命的主權,基督徒得救之後,就是屬於主的,一生一世應當為主而活,為主傳福音。即使神不要你做專業的傳道人,而要你作工人、律師、醫生、或總統,你也應當在生活中按神所給你的恩賜,儘量做到最好,這就是奉獻。第二,若要作全時間的傳道人,必須清楚神的呼召;而不是自己先定意,才要神同意。也必須先有第一種生活上的奉獻,再加上第二種的奉獻,才能配合神在你身上的目的。
(二)有的教會在聚會時拿奉獻袋傳到每人面前收奉獻,為什麼有的教會沒有?
有的教會採取自動奉獻方式,有的教會用奉獻箱,有的用奉獻袋,聖經對這事沒有明確的規定。不必把這個形式看得太重要,因為人奉獻是應有的心願。有人說他自然會有這心願,你不給他袋子,他也會自己將奉獻投入箱中;但是有些人有這心願,卻可能忘記,所以為提醒他,就傳奉獻袋到他面前,使他記起,但這不等於強迫,你不願意大可不必奉獻,沒有人強迫你。如果奉獻袋傳過去,你因為人情不好意思才勉強奉獻,就不必,所以無論奉獻袋或奉獻箱,都不要把它當作很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你對神感恩而有的奉獻心志。如果你良心認為奉獻箱不好,奉獻袋比較好,你那樣做也沒有什麼不對,但教會用奉獻袋,事先必須聲明:如果還沒有得救的,不是基督徒,請不要奉獻,因為這是基督徒的本分與權利,與非基督徒無關。
(三)世界進步得很快,我們的教會好象跟不上,是否信仰太保守,與時代脫節?
人類已經登陸月球,有一天會足踏火星;超音速的噴射機可以在十六、七小時內把我們從香港帶到紐約。科學的確進步,可是歷史的方向不會因此而轉,我們也許需要用新方法傳福音,可是古老的聖經和古老的基督信仰,足可供應現代人的需要而有餘。
(四)我覺得在郊外接觸大自然份外與主親近,我在禮拜天寧可去野外,不願到禮拜堂呼吸沉悶的空氣,這樣對嗎?
大自然當然可以引發我們對上主的思想,大衛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可是我不能同意你不去和肢體一齊敬拜神。聖經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五: 25 )我們的主既然愛教會,甚至為教會而死,我們也應尊敬教會,支持他,參加崇拜。不錯,你隨時隨地都可以敬拜主;可是除非你先能夠在一定的時間、地方,有過敬拜祂的學習與經驗,你才能做到這地步。並且那屬於個人靈修,你仍須與肢體一同敬拜神。
(五)我的孩子不喜歡去聚會敬拜神,好不好聽任他不去呢?
要是你的孩子不喜歡上學,是不是讓他留在家裏呢?要是他的牙齒出了毛病,又約好時間看牙醫,可是他借機鬧蹩扭,你會不會就此罷手呢?當然不會,因為你跟你的孩子之間對上學與看牙醫的重要,都有共同的認識和瞭解。你為什麼沒有讓他懂得聚會敬拜神的重要呢?
(六)坦白說:做禮拜的時候總巴不得越快結束越好,到底錯在教會或在我呢?
這錯一定是在你,假若做禮拜只是敷衍了差,帶著無可奈何的心情,或者礙於情面,給家裏人或者朋友拖去,就有失崇拜的原意。許多人去做禮拜,從來不讀聖經,也不知道教會的情形,連什麼是基本福音都不知道,這樣,不感到沉悶才怪呢!要是他們象球迷觀看賽球的心情做禮拜,一定會發現教會是最值得去,也是最高興去的地方。
(七)我做教友已經許多年,可是心裏從沒有得真正的平安,應當到什麼教會才能得到內心的平安?
世上沒有一個教會能給你所尋找的平安,教會最多只能指引你親近基督,讓祂進入你的生命裏頭,把平安給你。聖經講到耶穌說:“祂就是我們的平安”(弗二: 14 ,依原文譯)。所以,若不到十字架前,絕對得不到你所尋找的答案,十字架是耶穌讓神與人和好的地方,讓我們得到在主裏面永遠的平安。今天有許多所謂治療精神不安的辦法,有的勸人儘量樂觀,不想自己;有的勸人忘我犧牲。這些方法有時可以讓人暫時舒解一下。當日你剛剛參加主內弟兄姊妹的聚會,一定也有過這種感覺,這就是只做一名教友解決不了問題。惟有憑著信心,把自己完全交給基督,得著祂的救贖,才能獲得完全地釋放。耶穌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十四: 27 )這才是你應該找尋的答案。
(八)我願意信耶穌,可是教會裏面假冒為善的人太多。
教會裏確有很多“假冒為善”的人,可是不能以此為藉口,不接受基督,要是醫生當中出現巫醫,難道你有病就不找好醫生嗎?要是副食和雜貨行業出現詐騙現象。難道你就不買日用品嗎?也許你只是把這當作藉口,根本不想接受耶穌為救主吧!
(九)為了避免麻煩,我自己作基督徒就行了,不想和教會接觸,這樣行嗎?
教會是基督所建立的,是相信基督的死與復活的人而形成的。教會不是指堂皇的教堂,也不是沒有基督生命的“基督教徒”相聚的地方,更不在乎人數之多寡,聖經說:“神的教會就是在基督耶穌裏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以及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一: 2 )因此,基督徒除了與神直接有關係之外,還應當和肢體有生命上活潑的聯繫,肢體間生命之交流之不可缺乏,如同一塊塊的炭火要放在一起才會燒旺一樣,分開來就容易各個熄滅。所以基督徒絕不能為了避免麻煩而脫離教會,脫離肢體的生活,除非你的周圍找不到一位基督徒;一個基督徒若不喜歡和肢體保持正常往來,一定是靈裏出了問題。險惡的世代中,基督徒難免遇到許多難題,聖經說:“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四: 12 )所以,我們應當積極地去同肢體們同甘苦,共患難,而不該消極地避開肢體的往來,要知道離群的生活是反常的,也是自私的。
(十)我雖有心要奉獻做傳道人,但家庭的重任使我無法放下,這是否就是貪愛世界?
不做專職的傳道人,並非就是愛世界,你家中的人總要吃飯呀!如果大家都因為愛主而不作其他的工,那麼全世界的人要吃什麼?總應該有人做不同的工作才是。但應該記住無論作什麼工作,都要紀念主的事工,在工作中,生活中,都要讓主居首位,榮耀主的聖名。況且奉獻作傳道人,並非單憑自己的志願,更重要是神對你的呼召,有人說:“神不要每一個人都做傳道人,卻要每一個基督徒在自己的環境裏為主作見證,這也是傳道”。
(十一)四年前,我已將自己奉獻,今天心志仍不變,但神卻沒有開路讓我作全時間的傳道人,我該怎麼辦?
服事神並不一定非作傳道人上講臺不可,即使在很小的事情上,也可以彰顯神的榮耀。“無論是生是死,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 19 ),這就是服事的定義。具體而言,就是將自己的主權交給祂,尊主為大,所以每一位基督徒,都在作全時間的服事主。倘若一個人在走投無路,一事無成之下才去念神學,這種行為並不是真正的奉獻,一個真正的傳道人,應該同時具有良好的生活技能,豐富的學問知識、就業條件等,不惜放棄這一切,接受主的呼召。在主清楚開出路,使你作全職的傳道人以前,你宜乎繼續做原來的工作,用工作和生活來榮耀神。
(十二)我要怎樣才能確切知道神要我終身傳道呢?我相信祂在呼召我,可是我不能確定。
傳道的呼召包含幾個因素:
( 1 )內心的感動:你必須先在心中對傳道的負擔和需要有清楚的認識,有愛靈魂的火熱的心。
( 2 )適合作傳道工作的條件:要是你身體受不住傳道的艱辛,或者精神方面有欠缺,你對這一種呼召,便不易接受。
( 3 )要有一扇敞開的門:你可能心裏願意,身體也適合,卻沒有機會,總要記得主是把那扇敞開的門給你的人,你也應該記往,不要因為門關著,就不奉獻自己;你可以聽見呼召,先把自己獻上,等待主的時間。
( 4 )個人與神的關係:不但得救,與神密切靈交,並且得勝,才不至於見難而退,羞辱主名,或見異思遷,象底馬一樣的半途而廢。
五、靈修
(一)禱告應持什麼態度?
( 1 )禱告不是命令神,而是聆聽神的命令。
( 2 )禱告不是改變神,而是求神改變我們。
( 3 )禱告不是求主遵照我的意思,而是對主說:“我願意遵照禰的意思。”
( 4 )不是以禱告感動神,而是神感動我們禱告。
( 5 )必須奉救主耶穌基督的名。
( 6 )除為自己禱告之外,更要有感謝讚美神,並且為別人代求(包括教會、肢體、不信者的靈魂,在上掌權者等等)。
(二)我發現禱告很難,不知該怎麼說!
禱告很簡單,連小孩子都會說,可是真要把禱告做好,連最偉大的聖者也要不斷學習。耶穌的門徒當日向祂提出的一個請求,正是你現在的要求:“主阿!請教導我們怎樣禱告。”
禱告可分兩大類,一種近乎跟朋友打招呼,是經常普通性的;例如用飯前的禱告,臨睡前的禱告,短短的,不用費太多的思考;但另一種、聖經叫做“恒切禱告”(羅十二: 12 )倒真不容易。耶穌自己在曠野受試探時的禱告,後來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都屬這一類,禱告時汗如血點從前額滴落地上,這是一種極其懇切的禱告。
禱告是把你想透達給神的思想用言辭來表達,你平時怎樣說話,就可以怎麼禱告,用不著特別的語言和辭令。
(三)聖經告訴我們“不住的禱告”,這怎麼辦得到?
不住的禱告是要我們經常用禱告的心情來生活,順服主旨。我們禱告過了,很可能仍照自己的意思去做,忘了應該聽候神的答復。聖經也告訴我們應該“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 1 )。因此不住的禱告也可以說是懇切地求,毫不放鬆。這當然不是你跪在地上終日一直等主聽了禱告才起身,而是說不問我們的問題多大、多麻煩,總記得我的主有能力解決我們的困難,供應我們個人的需求。
(四)我願意每天讀經、默想、禱告,但總不容易把心安靜下來,要怎樣才能專心親近主呢?
你首先得每天規定一個時間專供讀經與禱告之用。這好比你與神的約會,應該嚴格遵守,不可失約。其次,應該知道撒但會多方設法來妨礙你專一的靈修,不管是門鈴響,或是電話鈴響,都不可讓靈修中斷;寧可讓訪客打電話的人等,因為在天上和你相交的這位主宰應該享有支配一切的優先權。第三,靈修要有長遠的計畫:例如從約翰福音讀起,每天一章或多些,然後在主面前默想祂的話語。禱告時不要只顧自己說個不停,詩篇說:“你們要休息(安),要知道我是神。”(四十六: 10 )讓主給你一天行動的命令。
(五)我為許多事經常在主面前祈求,有時會擔心神會不會厭煩到不想聽,為一件事也許不該求得太多吧!
我對這兩個問題的答復都是否定的。耶穌說過一個苦苦哀求審判官的寡婦的故事,那位審判官雖然不公正,給她求得沒有辦法,仍舊答應給她伸冤。
聖經裏頭無處不在告訴我們不斷祈求的教訓;不過有時候我們禱告動機不對,譬如為自己的私利,為金錢的利益,為名譽為權力等等來禱告,耶穌在法利賽人與稅吏禱告的比喻中說得很明白(路十八),法利賽人稱讚自己的禱告不為上主垂聽,反而是罪人稅吏痛悔的祈求得到主的讚賞。
(六)我每逢有困難就禱告,卻不見收效,我何必禱告?我總覺得活著沒意思。
你根本沒有弄清楚什麼叫禱告,你以為禱告是一種救急靈丹,而不懂得禱告是是與我們所愛的神交通,我們若“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無論有事無事都會隨時和祂說話,若是我們與神失去連系,也就失去生活的目標和意義。禱告不是求物質上的得著,而是要得到一顆謙卑、痛悔的心。你的第一個禱告應該是:“主阿,憐憫我這個罪人!”會忘記你的過去,給你一個新生命。
(七)我逐漸對神失去信心,多少年來我為一件事恒切祈求,但神好象不聽不理。
禱告不收效的原因,出乎我們不瞭解神應允我們請求的原則。我們以為若禱告神,就應該說:“好”。我們忘記了祂也可以說:“不行”。要是我們請求的對我們不是真個有益,或者並不榮耀神,祂會說“不行”。這種答復一樣出乎祂對我們的大愛;也可以不立刻答復,因祂有祂自己的時候,我勸你在處理你的困難問題時,記得這幾點。
(八)朋友常見證他們借著禱告與信心得神為他們完成奇妙的作為,而我是個虔誠的信徒,卻很少有朋友們那些奇妙的體驗!
很可惜,許多人只想到神能為他們做什麼,很少想到自己能為神做什麼。神會答應你的禱告,只為私利或求滿足自己的欲望而不是合乎神旨意的禱告,祂是不會應允的。我認為你已經有了比朋友更偉大的體驗,因為神已經給了你跳出自私自利的小圈,來服務大眾之願望,希望多施,不願只受,這就是做基督徒的一大奇跡,不必事事和別人相比。
(九)飯前做謝飯的禱告是基督徒的責任,還是一種姿態?
用飯前做感謝的禱告,是基督徒的責任,主基督也曾多次親自為我們立過榜樣;除了罪之外,這世上的每一物都是神的賜福。我們坐下吃飯,是領受祂慈愛的賜與,感謝主賜給飲食,並祈求祂祝福食物,是我們的本分,也是我們的權利。要是有朋友贈禮物給你,即使十分微小,你也會說聲“多謝”。對神給我們的食物,豈能不加倍表示感謝麼?
有許多基督徒在餐廳和其他公共場所吃飯時不謝飯,失去見證。不要因別人覺得我們的行為特別,怕人譏笑,便把自己對神的信仰撇開,須知在公共場所用餐時謝飯,是見證基督,可以幫助他人認識主;謝飯也可以教導子女,一同認識主的大愛。
謝飯的禱告是基督徒的責任,也是對慈愛的天父之感謝。
(十)聖經要我們奉主耶穌的名祈求,這是什麼思想?
我們不靠中保耶穌,就沒有權利接近神,我們完全不配進到聖善的神面前,但主耶穌借著在十架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通到神面前的道路,聖經說借著主基督,我們能到天父面前。(讀希伯來書十章十九至廿二節,又以弗所書二章十八節。)所以奉救主的名祈求,是謙卑地靠著祂的功勞來求神接納我們,因救主的緣故而聽我們的禱告;奉祂的名求也是說:我們所求的內容應該是主耶穌所喜悅的,也是祂同意的。
(十一)我不是基督徒,但我相信該禱告,請告訴我禱告的正當途徑是什麼?
禱告是神的子女的特有權利。聖經裏面記錄的禱告通常都是已經信了神,把一生交托給祂的人所作的;但聖經也記有幾個並非信徒的禱告,例如與主耶穌同時釘十字架的那個強盜,他禱告過:“主阿!禰得國降臨的時候,求禰紀念我。”(路二十三: 42 )也有那位稅吏的禱告:“主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 13 )從聖經所記的禱告來看,非信徒禱告中所求的,都是求神的憐憫與接納。你若能作這種禱告,神一定會垂聽。
耶穌說過:“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 37 )。這裏保證:你只要決定接受主,向神禱告,祂一定願意接受你,讓你作祂的兒女;如果你禱告的目的,只在暫時消除一下苦惱,為自己求益處,你的禱告絕不會有滿意的結果。你應該先把自己完完全全交托給基督,然後來求。
(十二)我不會當眾開聲禱告,怎能教自己的子女服事主呢?
能夠開聲做禱告固然好,但耶穌也教訓我們靜默的禱告的價值。“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 6 )。不會當眾禱告並不等於不能教子女禱告。你若誠實安靜地禱告,一定能蒙主悅納。
(十三)我想每晨第一件事便是禱告,但總是急急忙忙趕早上的工作、連幾分鐘親近主的機會都沒有,這使我很難過,怎麼辦?
很高興聽到你這麼看重每天的禱告生活,經常守晨更能讓靈性受益甚大,要是一大早辦不到,可以改在其他時間或晚上舉行。須知有志竟成,你一定辦得到的。
但有一件事你須記住,用禱告的心情與精神來生活,比規定時間來禱告更重要。只要不斷操練,你可以經常帶著禱告的精神來度日;無論在家裏,在辦公的地方,或者走去街上,無論在什麼地方,你的心必須仰望神,心中有什麼需要都交托給祂,這可以叫做“有主同在的實踐”。須知禱告不只是和神說話,也是與祂有交通來往,這種與神同行的經驗,隨時隨地都可以得到,並且享受。
(十四)我和朋友討論禱告的方法,他堅決主張禱告應該是自發的,心裏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我不能同意,因為我自幼在禮拜堂受的教訓,是應該照祈禱書念。誰對?
聖經教導我們好幾種禱告的方法,耶穌在登山寶訓中給門徒一個禱告的典範;但從初期基督徒舉行禱告會時的情形看,則是自發的有聖靈感動的禱告。祈禱書上的禱詞是許多虔誠的基督徒所做的禱告,事後寫下供後人用,但我們不必拘泥於那種方式或詞句,受到感動時也可以極自由地與神交談。只要你在靈修生活中追求神的旨意,這兩種方式的禱告都可以,隨聖靈感動,與神自由交談,不受拘束更好。
(十五)有人主張念主禱文就夠了,因它包括對神旨意的遵行,與每個人的需要,你的看法怎樣?
主耶穌顯然沒有要人一再背誦主禱文的意思,祂只是設立一個禱告的典範,作為個人禱告的基礎,主禱文特別適用于團體同聲禱告,因為裏面的祈求都是一般性;但是個人作禱告,所求的大都非常具體,耶穌警告祂的門徒不可在禱告中故意重複,又吩咐他們通常作禱告應該“進入內屋,關上門。”(太六: 6 )也是個人與主相交。主基督祂自己公開的禱告總是很短;但個人的禱告則很長,祂常常徹夜祈禱,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事。
(十六)我禱告總覺得說的話空空洞洞,神好象遠在天邊,我願做基督徒,怎樣才能辦到?
聖經沒有說我們是靠感覺得救,只有相信耶穌是基督,是救主,才可做神的兒女。禱告可有好壞之分,想做基督徒,首先要作認罪悔改的禱告,接受耶穌做救主,就成為新造的人,神就與你相近。
(十七)我讀過一點聖經,為什麼感到乏味?
這毛病不在聖經本身,而是出於你自己。有位女郎讀了一本書,覺得乏味就把它拋在一邊。沒多久她巧遇這書的作者,一見鍾情,當她再拿這書看時,連自己都奇怪,居然讀得津津有味。聖經是神的話語,要是你真的認識神,並且愛祂,聖經就會立即變成你所深愛的書。原來讀起來枯燥無味,艱深難懂的,現在就會充滿新的意義。
(十八)現在有許多新的聖經譯本,是否意味著把神的話語刪減或加添呢?
神的話絕不能更改,可是把聖經重新翻譯,讓經義更清楚明顯,並不等於改變聖經的內容。一個真正好的聖經譯本,絕不能變更原意,只應該把原意表達得更清楚。
(十九)聖經應該從那裏讀起呢?
初讀聖經的人可以從新約開始,以後再讀舊約。可以先讀約翰福音,因為這本福音書把基督耶穌的一生介紹給我們。其次,可以讀使徒行傳,這本書介紹基督最早的一批門徒,靠著聖靈的大能所作的一切事。然後你可以看約翰的書信和腓立比書,接著讀羅馬書,保羅在這本書信裏面提出許多信仰的原則。這僅供參考,最後還是需要把整本聖經都閱讀,才能有整體觀。你也可以參照讀經會或聖經公會所編的讀經表閱讀。
(二十)交托給基督,應該到什麼程度?
應該徹底改變生活的目的。過去我為了討自己的高興而活,把生命交托給基督以後,應該為取悅基督而活,這就是說,在日常生活中,除我們自己以外,還有看不見的復活之主與我同在。祂借著聖經向我們說話,我們借著禱告,很自然的和祂說話。凡臨到我們生活上的一切,都把它當作從主而來。凡不合聖經教訓的事,都要從我們的生活上祛除。不讓生活裏有虛偽、污穢、兇暴、道人是非等等,主所不喜悅的事。完全的交托不只是行動,也是一種態度。
(廿一)凡臨到基督徒身上的事,都有神的指引,要是我們犯罪,我們與神的關係會怎樣?
神與基督徒如同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兒女得罪父母,並不能因此脫離父子的關係,不過影響了父子之間的感情。要是我們犯罪,我們只等到自己承認所犯的罪而悔改,才能恢復與神正常的關係。換句話說,我們仍舊是神的兒女;不過享受不到兒女應該有的那份親切情誼,失去親近神的那種喜樂和平安。須知每天與主相交所得的歡欣快樂,是世上無價之寶。
六、靈界之事
(一)人死後仍有生命嗎?
聖經新舊約都告訴我們,人死後仍有生命,舊約中的人物,詩歌的作者,先知們都盼望將來未見之事。亞伯拉罕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來十一: 10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 1 )。創世紀講到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上了”(創五: 24 )。耶穌基督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 25-26 )。我們永生的盼望建築在耶穌基督身上,不是幻想、願望、推理,或是本能的衝動。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靠著祂,我們可以得到永生。
(二)在我的信仰上,只覺得有主同在,很少對魔鬼有感受,為什麼?
你能常常看見主,很少看見鬼,這是一件好事情;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原不是不曉得魔鬼的詭計,魔鬼不叫你看見他的存在,才好作弄你,所以你要謹慎,要小心!
從聖經裏我們可以清楚知道:第一、魔鬼是存在的。第二、魔鬼用各樣的辦法,不同的花樣,掩飾他的真相,並繼續不斷地試探人。第三、魔鬼詭詐到裝成光明的天使的地步(林後十一: 14 ),所以我們要很謹慎。聖經告訴我們要拒絕魔鬼的試探;要抵擋魔鬼,明白他的詭計;要與他爭戰,這是基督徒對魔鬼的態度。
你平常不感覺魔鬼的存在,這是你的疏忽,因為今天罪惡橫溢,社會腐化,道德墮落,這些都很清楚告訴我們,人是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也是運行在悖逆之子心中的邪靈,願主繼續幫助你,給你從神這方面的印證,並積極地跟隨祂,也靠著主的力量,瞭解撒但的詭計。
(三)你相信廿世紀的今天仍有邪神,惡鬼嗎?
今天雖然趨向于把魔鬼的能力作合理性的解釋,但我堅決相信撒但的力量並未稍減。從許多事上看到證據,有個年輕人殺死一個老者,母親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回答說:“我不知道,有一種力量逼著我做,我便把他殺了。”許多人也許會說他已經瘋了,但我相信魔鬼能附在人身上,就象耶穌當日所見到的一樣。同樣我們從報紙上讀到會種各樣離奇的罪案,當犯案的人受醫生檢驗時,發現他的頭腦是清醒的,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怎會去犯強姦、暗殺、行兇等等罪行呢?只有一種解釋,魔鬼在世上作怪。
神要通過人來作工,撒但也用人來作工具,它沒有手,但人有手,它可以通過人來彰顯它自己。不過,耶穌基督能控制我們生活中魔鬼的力量,祂當日在世怎樣趕鬼,祂今天一樣能粉碎撒但的能力,使狂人恢復理性,驕傲的人變得謙卑,貪婪的人成為慷慨。祂能制服,趕走那些捆綁我們,使我們為害自己和別人的一切邪惡力量。
(四)神為什麼要造魔鬼?
這是神學上的老問題,答案可以寫一本書。神既是萬物的創造者,祂也造了天使,天使驕傲悖逆神,就變成撒但(魔鬼),不過要記住,祂造的不是現在這樣的撒但,它象天堂裏的別的受造物一樣,本來是沒有罪的。
人當日被造也不是象今天這樣悲苦哀愁,同樣,撒但的被造也不是要它做為惡的工具,但神認為應該給祂所造的物一個自由意志,因此當天使長路西法(賽十四: 13-14 )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的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路西法的意志,也象犯罪之人的意志一般,決定要背叛神,路西法因此淪為撒但;當日造的它並非如此,它自己的驕傲的罪令它有此下場。
我們怎麼會變成今天這樣呢?我們驕傲、任性、自私,但當日受造的時候並非如此。不過,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贖罪,我們可以變成新造的人。
(五)基督徒要被聖靈充滿,便要追求方言嗎?如果傳道人尚未具備說方言的恩賜,是否就可以說他是屬靈的小學生呢?
說方言的人如果不能造就教會,造就別人,豈可以此誇口呢?聖經說:“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林前十四: 4 )所以保羅說:“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十四: 19 )可見如果把方言的價值提高為衡量人靈性的分水嶺,並不是聖經的原則。保羅也說:“他講方言比別人更多,”(林前十四: 16 )但他不以此誇口,以講方言誇口的人,是不明白聖經原則的人。另外我們要注意,今天有許多方言是魔鬼冒充聖靈的方言,並不是聖經裏的方言,所以我們必須謹慎。如果有人說:他被聖靈充滿說了方言,你應當試驗那個靈是不是從神而來。
通常有幾個普通方法可以簽別:
首先要有翻方言的人,並且是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如果有人的方言說:“我是耶穌,我是神,我來到我的兒女中間。”或者不認耶穌基督是成為肉身來的,或者否認祂十架流血與復活,或不合聖經教訓的話,都是出於邪靈。使徒保羅傳道時,有一個被巫鬼附的使女,一連多日喊叫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這完全不是出於聖靈。
我們不能過於偏激而認為非講方言則不是被聖靈充滿。聖經告訴我們,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他有聖靈的果子,所以被聖靈充滿的人,他必然高舉耶穌基督;必然對人有愛心、愛主、服事主,即使為主而死也不俱怕;他也必尊重聖經。主耶穌說: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從果子就可以認出樹的好壞,這是聖經很清楚的原則。
至於傳道人如果不會說方言,是不是屬靈的小學生呢?我們從聖經每一次講關於方言的時候,總是把它排列在最後,在聖經裏最先提到的恩賜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再其次是行異能、行神跡的、醫病的、治理事的,最後才是說方言的,同翻方言的(參看林前十二; 28-30 )。所以說方言的不見得就是屬靈的大學生,而這守聖經、使徒的救訓、忠於神的道,反而是屬靈的大學生,凡事都不要驕傲,應當謙卑在主的面前。
(六)怎麼明白我們所行的是否合乎神的旨意呢?
( 1 )神的旨意必然不違背聖經。如果違背聖經,那就是冒充神的旨意,因為神的旨意已經明白地記在聖經裏面。
( 2 )神的旨意必然是榮神益人的。這是基督徒行事為人和倫理的兩大原則——榮神、益人。所行之事如能符合這兩點,那就是神的旨意。
( 3 )神的旨意和有關的人一定同受感動,如果對方覺得不行,就不可強迫。許多關係到別人主權的事情,在沒有確知是神的旨意以前 , 千萬不要隨便用“神的旨意”這句話。
有時候人在當時並不清楚,以後慢慢才印證神的旨意。主耶穌說:“末後你們就必知道。”這句話意味我們正在神旨意的過程中,將來我們會越來越清楚,最後的事實也會證明,若真是神的旨意,我們必不後悔,否則,我們會後悔的。
(七)怎樣遵行神的旨意呢?
主基督自己是借看禱告來尋求神的旨意的,你應當向神祈求,讓你能明白祂在你身上的旨意;可是今天許多人不是求主幫助他們來遵行神旨意,而是求主完成他自己決定要做的事。除非我能象基督一樣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是照禰的意思。”否則就不能遵行神的旨意。明白以後,就須把身體獻上,完全順服。
七、將來與永世
(一)請問天堂和地獄在什麼地方?
天堂地獄是人死後的歸宿,天堂就是重生得救的人、走完人生旅程之後進入的地方;地獄則是那些不信、反對基督之人的下場。天堂地獄均不屬於物界,不是人肉眼所能想見的,而是屬於靈界的事情,不能用物界來限制,當然這不等於說它不存在。生活在水中的魚類,無法想像人在地面上的生活;所以天堂、地獄的內幕,不是人在這物質世界靠理性臆測所能明瞭的。
(二)基督徒以後到天堂將做什麼事?
聖經說:“晝夜敬拜神”,敬拜是基督徒唯一的工作。有人說:“那豈不是太無聊了嗎?”其實基督徒升到天堂,在無限之中,更體會到神無限的無限,使我們可以永永遠遠敬拜祂,以繼續我們在地上對祂的敬拜,我們在目前對這事的瞭解還不到十萬分之一。今天科學家以其研究大自然微小的成就而滿足,就已對大自然敬拜謳歌,然而大自然畢竟有限,當我們到了神的國度,才發現真正的敬拜是永無止境的,因為值得敬拜的物件是無限的。
(三)你相信基督快再來嗎?彼得和保羅都認為基督很快便會再來,可是到現在還沒有來,這怎能叫人相信他們書信中所說的話呢?
我相信今天每一跡象都在說明基督再來時刻已近,尤其是世界的精神狀態,各國所遭遇的困境,教會的冷淡,福音的廣傳,聖經譯成各種語言,以色列的複國等等,都是預言主基督耶穌再來前的徵兆,而這些預言都在一一的應驗之中。
彼得和保羅都是受聖靈感動而寫作,神要他們預備等候主的再來,如果那時的人已經應該儆醒等候,我們今天豈不更應該嗎?基督一定會再來,祂並不是耽延,遲遲不應驗祂的應許,乃是“主……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 9 )。
(四)請把聖經中提到基督會再來的預兆告訴我。
最好請你細讀馬太福音第廿四章。耶穌舉出會有的預兆:( 1 )假基督的出現,( 2 )戰禍的普遍,( 3 )國際關係的緊張,( 4 )饑荒、瘟疫,( 5 )地震,( 6 )有假先知,( 7 )不法的事增多,( 8 )愛心冷淡,( 9 )福音傳遍地極,( 10 )“聖地”被玷污。聖經說,雖有這些預兆,“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
(五)基督還要再來,這是指已來過這世界的同-實體的耶穌,或是只是祂的靈魂?
耶穌升天時,有兩個穿著白衣的人站在使徒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 11 ),所以基督肯定會實際再臨這地球。
(六)神在最後審判,真能按我們的行為來賞罰嗎?
審判這件事不單清清楚楚在聖經中說明,也明明白白地刻劃在我們的生命中。每逢我們做違背良心的事,總要付出一些精神、肉體和心靈的代價。我們付出的遠超過我們所得到的那點愉快。將來一定有審判。聖經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廿: 12 )。我們所歡迎的好消息,是我們過去所犯的一切罪惡,可因信耶穌基督而一筆勾銷。基督徒要按工作的良善忠心程度受審判(參看馬太二十五章)。 本文摘自<聖經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