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会 的 使 命

(2003年8月10日张信德牧师证道提纲)
 
 

经文:太28:19--20,可16:15--16 唱诗:2,145,347

 
 
      这两处经文讲的是同一个内容,即主耶稣复活之后向门徒们所颁布的一道命令,这个命令的中心就是:要门徒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使万民听,做他的门徒。后世教会把主耶稣的这个吩咐、作为教会在地上建立的一个重大的使命。
一、重视传福音的工作
传福音是基督教会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无论是初期的使徒教会、还是后来历世历代的众教会,她们都非常重视传福音的工作。也正是由于她们赤胆忠心、竭尽全力的传播才使得基督教很快的从耶路撒冷传到亚欧非各地,人数从120人到今天的12亿之多。
我们作为后时代的信徒应当效法他们、向他们学习。使徒保罗说:“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己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
二 、 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我们传统传福音的方式,可概括为言传与身教,言传就是用我们的语言传讲耶稣基督,身教就是用我们的行为见证耶稣基督。我们用语言传讲耶稣基督并他十字架的救恩,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不可忽视了身教的作用。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告诫我们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在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
三 、 祷告是传福音的基础
许多时侯我们热衷于传福音,这是好的。但往往忽视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祷告。我们在传福音之前一定要为对方先做祷告,有时甚至需要很长的时间。我记得有一个老人的见证她说,她为她的两个儿子祷告,一个祷告了20年;一个祷告了25年,他们才信了耶稣。我们在传福音之前一定要有认真的祷告,这样才能有好的效果。
今天,我们所传达的信息其重点就是希望我们的弟兄姊妹,能重视传福音的工作,在我们传福音时要注意言传与身教的相结合,同时,要把祷告放在首位。“愿神坚立我们手所作的工;我们手所作的工,愿神坚立”(诗90:17)。